生态环境部:科学应对 臭氧污染对人体造成的影响可防可控

发布日期:2020-07-11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网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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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针对近年来,我国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浓度逐年上升等问题做出回应。
  柏仇勇介绍,臭氧在大气平流层中是保护地球的“好东西”,近地面高浓度臭氧才是危害人体健康的“坏东西”。2019年,全国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41.8%,仅次于占比45%的PM2.5。夏季臭氧污染,已成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拦路虎”。
  “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汾渭平原6-7月为臭氧污染最重月份,长三角地区6-9月为污染最重月份,珠三角9-11月为污染最重月份。从我国北方地区到南方地区,臭氧峰值时间逐步呈后移趋势。”柏仇勇说。
  据了解,由于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既是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的前体物,也是PM2.5中二次组分的主要前体物。所以,我国臭氧污染在空间分布上与PM2.5较为一致。2019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既是PM2.5的污染较重区域,也是臭氧浓度较高区域。同时,大气中PM2.5浓度显著下降时,会导致光辐射增强,有利于臭氧生成,监测结果表明,PM2.5和臭氧的年际变化整体上呈反相关性。
  臭氧污染比PM2.5污染更隐蔽,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和损伤作用。柏仇勇介绍,我国臭氧污染的根本原因是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还维持在较高的浓度水平。在强日照、高气温、少云量、弱风力、少降雨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加速光化学反应,造成臭氧浓度超标。
  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337城市臭氧平均浓度为148微克/立方米。但据研究表明,臭氧平均浓度超过160微克/立方米,才会对人体产生影响。通常情况下,臭氧超标时段一般集中在午后气温较高、阳光较强的时段,在此期间只要尽量减少外出及室外活动,臭氧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就“可防可控”。因此,柏仇勇呼吁公众不要谈“氧”色变。
  近年来,全球臭氧背景浓度呈增长趋势,平均每年上升1微克左右,与我国变化趋势较为一致。这与全球气候变暖、人为污染排放量,以及区域大范围传输等因素有关。在臭氧治理上,柏仇勇表示,我国臭氧标准已提前与国际接轨。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臭氧二级标准限值为160微克/立方米,与世卫组织标准限值一致,与美国0.07ppm(约150微克/立方米)较为接近。(记者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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